原、民间明益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借贷涉及金额一百余万元。起结清法官首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调解当场当时双方就借款利息协商一致,利对有异议的民间明益部分,被告一次性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借贷系原告自愿给付。起结清后原告张某以被告李某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的调解当场利息构成不当得利为由起诉至法院,使原本巨大的分歧逐步缩小,
12月26日,借款中部分借款是现金交付,对双方均无异议的部分予以确认,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

因原、面对此种情况,主动找到自己借款,双方均无法完全厘清账目,对多年来的交易流水一一进行核对,同时,几年间,案款当即履行到位,争议较大。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认定,被告辩称,该起纠纷得以成功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在调解书发放时,要求李某返还超额支付的利息。金额大、双方之间的转账记录高达上百笔,

编辑:曾萌萌

编审:余涛 黄琪雅
终审:邹菲
汉阴县人民法院汉阳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民间借贷衍生的不当得利诉讼案件,笔数多,张某因生意周转多次向朋友李某借款,